COVID-19 患者應採取下列措施,保護他人並接受治療,以降低重症風險。
開始出現 COVID-19 症狀時,便應立即接受檢測;在接觸了 COVID-19 患者的五天後,也應接受檢測(如果出現症狀,則應更早檢測)。
如果您有症狀,應立即隔離。請待在家中,直到您在未服用退燒藥的情況下已持續 24 小時不再發燒,且其他 COVID-19 症狀均見好轉。
採取措施保護家中其他成員,包括佩戴貼合度良好的口罩,盡量待在單獨的房間內,增加室內通風,並保持雙手清潔。
告之與您有過密切接觸的人員您感染了 COVID-19,以便他們也能接受檢測並採取措施保護他人。
COVID-19 治療可以降低您體內的病毒載量、減輕症狀並幫助您避免住院。生病後立即開始治療的效果最好,因此如果您出現症狀,請立即接受檢查,這一點至關重要。
只有健康照護提供者才能開出治療處方。如果您的健康照護提供者認為治療會對您有幫助,他們可能爲您開具需連續服用五天的抗病毒口服藥。無法使用抗病毒口服藥的人員有可能獲得其他類型的治療。
如果您檢測結果呈陽性,請致電您的健康照護提供者瞭解治療選項。如果您沒有健康照護提供者,請撥打 212-268-4319。
紐約市的檢測及治療流動站點 (Mobile Test to Treat) 可在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,提供免費測試、評估和即時獲得抗病毒口服藥 Paxlovid 的服務。
如需查找您附近提供 COVID-19 治療的藥房,包括讓您可一次性既接受檢測又獲得治療處方的站點,請使用 COVID-19 治療定位器。
即使您沒有症狀,也要休息。定期測量體溫,並留意症狀的變化。如果您出現醫療緊急情況,例如呼吸困難,請撥打 911 或前往醫院。
確保採取措施,保護家中其他成員,包括佩戴貼合度良好的口罩,盡量待在單獨的房間內,增加室內通風,並保持雙手清潔。
如果您在沒有服用退燒藥的情況下已連續 24 小時不再發燒,且其他 COVID-19 症狀均見好轉,便可結束隔離。
一經恢復正常活動,您應在隨後的五天內採取下列預防措施。如果您未曾有過症狀,但 COVID-19 檢測或是其他呼吸道病毒檢測呈陽性,也應在隨後的五天內採取同樣的預防措施。